返回云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云南勐海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云南省进出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2009-08-24 09:22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一、申请
  按照当年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公告,申请单位应当认真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机构并向相应发证机关上报书面申请。
  须提供的书面材料及相关证件如下:
1、许可证申请表正本1份(加盖企业公章)(如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可到云南省商务厅www.bofcom.gov.cn→外贸处→表格下载项下打印);
2、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初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办证企业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公函(介绍信);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交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公函(委托函应注明委托原因及委托人身份);
  二、领证,交费
  按《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发证机关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发相关出口货物的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
  同时,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01号、财政部(94)财预字第37号收取费用,20元/证收取并按规定全额上缴。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云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杨正伟 电话:0871-3210089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