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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调研报告
2008-08-19 11:02  文章来源:勐海县经济和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根据“解放思想大讨论”阶段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分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西经商〔2008〕89号),为推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申报、跟踪管理服务工作,6月18—19日,对我县境外对外经济合作的5户企业,通过走访和座谈调研,及时了解境外投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勐海县位于云南省南部,地处西双版纳州西部,面积5511平方公里,东接景洪市,北面与思茅市隔界,西北与澜沧县相连,西南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46.6公里,全县11个乡镇中有四个乡镇(打洛、布朗山、西定、勐满)与缅甸接壤。中缅两国边民姻亲关系密切,跨境而居,宗教信仰相同,生活习俗相近,民俗相通,经济交往频繁,边民自由往来,边境睦邻友好。
  境外与我县接壤的是缅甸掸帮东部第四特区,该特区自89年4月脱离缅共后,实现了和平,经缅中央政府批准,于89年6月成立特区政府,特区由勐拉、南板、色勒三个行政区近500个自然村组成,居住着13种民族,土地面积4952平方公里,人口仅7万余人,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全区地貌复杂,山多坝少沟纵横,属亚热带雨林气候,由于历史的原因,交通闭塞,刀耕火种,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农民缺食少穿,缺衣少药,不少农民便靠种植罂粟为生,以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吃粮向我国购买。为帮助第四特区发展各项农业生产,应第四特区政府的邀请,从1991年开始,勐海县委、政府组织有外事、外经贸农业、科委、打洛政府等部门,参与实施了境外经济作物替代罂粟种植计划,这项被称为“绿色禁毒工程”的工作,实施几年来,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口岸联检部门)支持配合下,在缅四特区自身努力下,四特区农民的粮食已能自给自足,农业经济的发展,保障了边境睦邻友好,边疆繁荣稳定。
  一、基本情况
  自1992年以来,我县先后在缅甸第四特区以半官方、企业和民间的方式,在境外开展了多项经济技术合作,“以茶代罂、 以稻代罂、以瓜代罂、以蔗代罂、以胶代罂”,经过多年同我县的经济技术合作,第四特区实现了禁毒、禁种计划,向联邦中央政府申报的以“禁种、禁制、禁运、禁贩、禁吸”五禁为主要内容的《1992-1997年六年禁毒计划》,既解决当地农民的温饱问题,也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我县立足实际,以点代面,帮助第四特区开展“绿色禁毒工程”,四特区种植罂粟的农民实现了替代种植,解决了温饱,使四特区摘掉了毒品种植的帽子。1997年4月22日,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第一秘书长钦纽将军在出席四特区消除鸦片纪念馆竣工典礼上,向全世界宣布“掸邦东部勐拉地区已经完全消除了毒品,”第四特区军政长官林明贤说:“中国地方政府帮助我区完成了一些项目,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组织了绿色替代种植,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是我县经过与四特区的不懈努力,是和平发展、互惠互利,替代毒品种植的成功典范,“勐海模式”的成功典范,受到国内、国际的广泛赞扬,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
  经过几十年来的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已从以半官方、民间的形式,发展成为企业对外合作,且从缅甸国家向老挝国家发展。为积极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的开发战略,2001年康伦公司同第四特区政府签定投资800万元的境外修路工程,第四特区政府用锰矿产品作为投资补偿的合作协议;2003年佛鑫公司同第四特区政府农业部签定在三岛开发种植3000亩的薏仁种植合同;2005年金福公司同缅甸第二特区政府签定在勐平和贺岛经济开发区共同投资开发种植3万亩橡胶的联合开发合同;2006年和协公司同第四特区政府农业部签定投资开发种植6000亩橡胶、茶叶400亩的联合开发合同;2006年4月佛鑫公司同老挝乌多姆赛省农业林业厅种植办公室签订8000亩的薏仁种植合同;2007年熙发公司同第四特区政府农业部签定投资开发种植木薯2000亩种植合同;2008年2月,康强公司同第四特区政府签定投资开发种植400亩香蕉种植合同;2008年3月,佛鑫公司同老挝乌多姆赛省农业林业厅种植办公室签订14000亩的薏仁种植合同;2008年月熙发公司同第四特区政府签定投资开发种植1万亩木薯种植合同
  二、存在的问题
  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替代的发展,取得一定成绩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巩固罂粟替代种植“绿色禁毒工程”的继续实施还任重而道远。
  1、资金短缺,我县开展的境外经济技术合作,都是以半官方、企业和民间的形式,协助四特区发展粮食等经济作物,以替代种植解决边民温饱,从根本上消除毒品生产的一种合作方式。由于资金短缺,对实施的单位和牵头的部门资金负担重,替代工作进一步难于开展。
  2、开展境外投资项目企业弱小,整体实力弱,资金缺乏,缺乏外贸的专业人才,投资规模不大,在境外项目投资上前期投入后,后期投入资金不足,严重影响该项目投资回报,导致成本偏高,效益不明显。
  3、境外缅甸政策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外贸企业在许多项目不敢投入,不能很好地实施国家“走出去”的开放战略。
由于缅甸、老挝国家在政策的执行情况的不同和多变的情况下,企业对境外投资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加之语言的障碍,使许多工作不能及时同缅甸、老挝的有关部门沟通,导致投资项目时间实施的拖延,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缅甸、老挝国家政策的不稳定,多变,对境外投资企业投资风险进一步加大。
  5、一些替代产品,由于种植季节的不同,在进口返销上,配额没有配额之前,是否能先做挂帐处理,配额下达后在做核销。
  6、国家给予了境外投资项目的许多投资优惠政策,替代产品的进口配额、项目资金,如在资金的补助,我县的任何一家在境外投资企业一家都没有得到补助资金。
  7、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与目前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造成企业经营拓展难,对加快推进替代经济的发展制约较多。
  三、建议
  1、实施云南省政府云办发〔2007〕41号文件及落实2006年“云南省罂粟替代发展动员大会”和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西经商〔2008〕89号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分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申报、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2、成立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立对外经济合作小组、替代发展小组)替代行业协会和建立替代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小组由经济和商务局、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部门组成。
  3、经费问题。在县级财政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外,各工作小组单位,应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境外替代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我县在境外企业的投资项目核查、跟踪管理,积极为企业上报实施材料,争取替代项下的进口配额指标和资金补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巩固和加强“勐海模式”绿色替代种植的成功点范。进一步发挥我县的区位优势,拓展境外市场,做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1、认真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和发展“替代产业”,加强与、公安、发改、财政、外事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充分发挥我县“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工作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境外替代发展项目的备案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境外替代发展项目的备案及管理工作。
  3、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特别是已在境外投资项目企业的协调服务管理工作,抓好今年康强、熙发两户企业的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各项手续完备工作及申报备案工作,做大做优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4、认真做好境外替代种植返销国内农产品进口指标的申报、指标返销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5、认真做好“走出去”战略发展战略资金和境外“替代种植”专项资金的组织和申报工作,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大对重点外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替代发展稳步推进。
  6、认真做好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支持,利用国家设立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鼓励、引导并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有序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7、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湄公河区域建设,全力推进我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持续发展。
  8、目前我县的粮、糖、茶等传统支柱产业与纺织纤维加工等新兴产业之间生产原料种植矛盾以凸现。毗邻的缅甸和老挝国家有着广袤的土地和廉价的劳动力,我县应当鼓励企业和个体到境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罂粟替代种植,进一步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全力推进我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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